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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供应商申请乡村振兴馆品牌形象店授权公告

    乡村振兴馆供应商:

          为维护“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”的品牌形象统一,确保平台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就入驻企业申请“乡村振兴馆”品牌形象店(含线上、线下店)的要求规范如下:

          申请条件:

          1) 申请企业需为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入驻供应商,并已开通2C端店铺,及已完善PC端及2C端店铺装修;

          2) 申请企业需确保自己的营业执照、法人信息、生产经营类许可证、联系人等信息齐全;

          3) 申请企业申请线下挂牌的需有经营中的线下实体店铺;

          4) 申请企业需在乡村振兴馆平台上有上架产品,并且在申请年份上有交易记录,如供应商在2023年申请授权,则企业应确保在2023年1月1日到提出申请之日这段时间内在平台上有已成交的订单。

          5) 申请企业应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的“万企兴万村”行动,按照平台推出的乡村产业振兴积分评价机制,完整的展现产业带动和联农带农成效,将所合作种养类专业合作社纳入初级农副产品收购子平台,并在线下单付款,推动订单农业发展。

          6) 申请企业应该积极响应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的要求,严把产品质量关,购买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;针对加工类产品销售应按照平台提的产品等级评价管理系统,将产品对应实际检测结果录入平台系统并上传检测报告;针对生鲜类初级农产品销售,应遵守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的要求,可以提供完整的生产过程中的用肥用药记录信息,平台可以免费提供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系统,并提供电子溯源档案。

         申请需知:

         1) 品牌授权有效期为一年,生效时间自企业取得授权的日期开始计算;如授权到期后,企业需要继续使用授权,需在授权期满前一个月向平台提出申请。

         2) 获得授权后,企业需按照平台统一制定的LOGO形象进行宣传,并将使用情况向平台进行报备。

         3) 已授权企业可在乡村振兴馆线上店、线下实体店铺、企业对外宣传资料中使用乡村振兴馆品牌形象,可使用“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(**企业)品牌形象店”以及制定的LOGO形象进行广告宣传。

          4) 如供应商需终止授权,请提前15日邮寄终止协议申请函件至平台。

          5) 品牌授权书不得转借、转让、买卖。

          6) 请已授权企业诚信经营,维护“乡村振兴馆”品牌形象,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负面进而影响“乡村振兴馆”品牌形象,则平台方有权要求终止授权,如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影响,平台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。

          7) 如已授权企业在平台规定范围外使用“乡村振兴馆”品牌形象或未使用正确的形象,平台将视情节严重提出暂停使用、终止授权等处置意见。

          8) 品牌授权申请需缴纳服务费30元,如需发票,请联系平台负责人员进行开票。

          申请流程:

          1) 下载“乡村振兴馆”品牌形象店授权申请书,请根据申请书内的指导填写并完善资料,如有问题,可在乡村振兴馆供应商交流群内咨询工行工作人员(如未在群内,可添加官方客服人员微信15387546208,备注公司名称进入)。

           所需资料:

          a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盖公章);

          b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(盖公章);

          c)拍摄门头及营业场所照片并打印(盖公章);

          d)“乡村振兴馆”品牌形象店授权申请书(模板详看附件一)。

          2) 申请资料齐全后,将资料通过EMS或者顺丰邮寄至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天健芙蓉盛世H栋10楼 乡村振兴馆 19374886517(收)。

         3) 经平台审核确认后,平台将与企业取得联系,在供应商获得授权书之后即可使用“乡村振兴馆”品牌形象店授权。


         附件一:

        乡村振兴馆”品牌形象店授权申请书     提取码: kedv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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